【教学虚构】
合同名称：教学用脚手架租赁合同
出租方：示例设备租赁处
承租方：示例装饰有限公司
租金：按月人民币 8000 元。

付款验收：每月五日前预付当月租金，设备进场视为验收。
违约金：逾期付款按日百分之零点五，上不封顶。
知识产权：不适用。
保密：租金标准对外保密。
管辖：由出租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。
续约：租期届满前十五日双方未书面反对的，自动续约十二个月。承租方提前退场仍须付满续约期租金。
